辽宁省7家单位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5-08-01    来源:辽宁经济网

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 7月30日,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在北京举行。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决定授予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旅游车分公司等195个集体“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雄等288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许宏伟等193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其中,我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市交通运输局、营口市交通运输局、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7家单位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辽渔港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义华、阳深港鹏城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出租车驾驶员杜江、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技术主管沈吴迪、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四分公司公交车驾驶员袁圣、辽宁高速通智慧出行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朱瑞新(女)、朝阳交投综合物流有限公司职员孙佳惠(女,满族)、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总经理白景峰、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员裴海涛、营口交通运输集团公共汽车分公司公交车驾驶员赵振麟、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汽车分公司公交车驾驶员韩昌东10人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六级杨雪峰、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科长侯宇时(女)、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王丹(女,蒙古族)、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直路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斌、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七级普通管理岗吴航(蒙古族)、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计划与造价部组长冯耐含、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丹东市港口航道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健7名同志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和任免处同志介绍,近年来,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投身交通运输事业,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不畏困难、苦干实干,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贡献了坚实有力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尤其是,本次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我省交通运输战线上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本次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和“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个人享受部级劳动模范待遇,每年享有省统一发放的春节慰问金和退休后荣誉津贴等系列优待政策。

【责任编辑:韩杨】


作者:辽宁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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