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检察院实施“导师培养制”为高质效办案保驾护航
“导师培养制”是青年干警快速成长的助推器,不断前行的“动力源”,勇于突破创新的“催化剂”。导师带我逐页阅卷,教我如何梳理证据链,示范我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突破被告人心理防线,让我从参加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和庭审对抗中得到锻炼,提升司法办案能力,让我们深知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都要严细认真、精雕细刻、心细如发,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高质效办理……”这是鞍山市检察院青年干警谷悦在8月8日的首批青年干警导师培养制工作汇报会暨第二批“师徒”结对仪式后深有体会地说。去年以来,该院党组实施导师培养制以来,结对的26对师徒青蓝结对、薪火相承,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大大提升了鞍山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介绍,鞍山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认为青年干警是检察大业的希望和未来,应积极为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成才宏愿搭建平台、提供舞台、架好梯子,通过“思想领航+业务领路”,提升青年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水平。为提升新入职青年干警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后备力量,为高质效办案积蓄动能和人才保障,该院党组决定实施青年干警导师培养制,并制定出台《青年干警导师培养制工作规范》,针对各部门特点和个人实际,结对“师徒”分别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明确培养方法路径、具体措施和标准要求,有效助推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在该院举行首批青年干警导师培养制工作启动仪式,每名党组成员亲自担任导师,同其他导师一起倾囊相授,自觉发挥“传帮带”作用,青年干警也决心勤学善思、多问笃行,把个人理想融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中去。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磊表示,导师制绝不是“灌输”,而是一个双向互动、共同成长的过程,我与青年干警进行“同步阅卷”并提示案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引导其思考,“打磨文书、模拟对抗”反复推敲,青年干警的文书写作能力和逻辑思辨能力突飞猛进,对导师的信赖也显著提升……
青年干警导师培养制的实施,师徒之间互学互鉴,实现了“导师更强,学生更优”的双赢效果,青年干警从“检察新兵”逐步成为“行家里手”,青年干警谷悦在办理某正厅级领导干部受贿案件时,提出32条补充调查意见,均被监察机关采纳;检察“小白”于婉姗在参加检委会某评查案件汇报中,条分缕析,论述透彻,赢得了检委会委员的一致认可和好评。目前,青年干警不仅在专业知识上得到巩固和拓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也得到极大锻炼,展现出扎实的专业素养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青年干警徐子涵获中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优秀奖。同时,法律职业素养、办案实操能力、公文写作水平显著提高,整体呈现积极向上的态势,青年干警谷悦应邀赴丹东、锦州、葫芦岛等兄弟市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实务解析授课,获得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并于去年12月走上中层副职的工作岗位。
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冲表示,青年干警导师培养制的实施,既是引导和鞭策导师、青年干警在“教”与“学”的“双向奔赴”中,实现“同向而行”,对“师徒”双方共同检验,也是积极搭建练兵实战平台,推动青年干警参与重大任务、办理重大案件,提供实践实训载体,让他们早日从“雏鹰”成长为“雄鹰”,为鞍山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储备后备力量。(张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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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辽宁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