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苏立明决定逮捕
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民盟沈阳市委会原副主委苏立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对苏立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姜皓腾】
作者:辽宁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