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法院执行局:帮助18人追回工资及补偿金40余万元
2月6日,辽宁某耐火材料公司负责人提着现金来到海城法院,将拖欠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剩余款项一分不少地交到了18名工友代表的手中。至此,共计409267.66元拖欠全部交到了工友手里。海城法院执行局人士表示,此案中,法院执行人员既守住了公平正义的底线,也托住了企业生存的防线,实现了维权与护企的“双赢”。

据介绍,18名工友与辽宁某耐火材料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拖欠18名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共计409267.66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冻结被执行人公司账户。被执行人公司急需解除银行账户的冻结。经执行法官沟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四期给付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企业账户的冻结。
在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两期后,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履行。本案件再次冻结被执行人企业银行账户。被执行人诉请先解除账户的冻结,一个星期后将现金送到法院。由于双方的信任已经被破坏,申请执行人坚决不同意解除对企业账户的冻结。执行法官组织企业与申请执行人多次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先解除对被执行人企业账户的冻结,如七天内未收到执行款,再次冻结账户。2026年2月6日被执行人按约定将余款以现金方式送至法院,并配合执行法官发放。看着工友们清点钞票时洋溢的笑容,以及企业负责人如释重负的神情,执行法官们深深感到,强制执行是手段,不是目的。在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涉诉企业经营的冲击,给予诚信者履行空间,正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有关人士表示:本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在执行过程中,综合考虑农民工与被执行人企业的双方利益,促成双方和解,及时解除对企业账户的冻结,在采取执行强制措施时兼顾营商环境,被执行人企业账户可以正常运转,农民工也领取到工资,可以安心回家过春节。
据了解,春节临近,为了让胜诉当事人能安心暖心过年,海城法院于1月30日全力开展了“雷霆亮剑.护企护民”集中统一执行行动。行动瞄准涉企、涉民生、小标的、欠薪等重点案件,精准出击。全局干警兵分多路,不惧严寒,连续作战,深入社区村组,或释法明理促成履行,或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截至目前,本次行动已拘传16人,其中3人被拘传后直接履行完毕,促成执行和解10件,对4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拘留,执行到位金额39.1万元,结案10件,一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健康发展的案件取得了实质性突破。(王兰 张士龙)
作者:辽宁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