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9月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办“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晓强介绍称,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辽宁省委、省政府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作为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来抓。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统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同题作答,始终奔着问题去、揪着问题查、围着问题改,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纠治
加强线索收集。综合运用巡视反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举报、公告征集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信息征集渠道,共梳理问题线索3780条,筛查有效问题线索664条,并形成清单集中移交查办。
开展案卷评查。组成案卷评查工作专班,对近年来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机关制作的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起底排查,累计评查案卷7507卷,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658条。
规范线索管理。制定有关文件,明确了问题线索收集、集中研判、分办转办、结果反馈等工作流程,为各地各部门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提供遵循。截至目前,辽宁省在司法部涉企行政执法平台已录入问题线索2791条;问题线索办结率91.33%,问题纠治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统计调度。通过调取各地区2024年第四季度及2025年上半年罚没收入异常增长情况,督促各地区说明情况,并针对突出问题,落实问题整改。以工作提示、督办函等方式进行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线索办理质量显著提高。
以案促改强力推进
抓案件查处,强化有力震慑。推动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对发现的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积极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截至目前,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45件,各市纪委监委已处理处分345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183.11万元。
抓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推动锦州、营口、朝阳、盘锦等10个市出台了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协作机制文件,进一步加强“行纪”衔接。
抓典型案例通报,强化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已通报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55个。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作风建设,确保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企业迎检负担切实减轻
健全检查制度规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结合辽宁省实际,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辽宁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从明确涉企行政检查清单、规范检查方式、严格规范实施、加大检查保障、强化执法监督等关键点,提出5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清理确认行政执法(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报本级政府批准,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行政检查)主体共3622个。除依法审核确认并公告的行政执法主体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
建立统筹检查机制。实施“扫码入企”、清单管理、整合检查内容,推动多部门联合检查与结果互认,从源头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难题。全省各地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并、减”工作,本溪市清减市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45%,省矿山安监局现场检查计划缩减39%,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
(法治日报 全媒体记者 韩宇 实习生 窦靖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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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辽宁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