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警澄清正名,大连公安发布典型案例
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造谣诽谤、侮辱谩骂等事件,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职造成严重干扰。
近年来,大连公安深入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不断完善制度保障,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民警辅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为民警澄清正名、保障权益,坚决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履职尽责者撑腰。2024年以来,大连公安督审部门牵头累计为60名民警辅警澄清正名,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连市公安局为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责任区三中队民警“办案时领导干预插手案件办理”不实举报澄清正名
2025年8月,宋某某因不满公安机关作出依法不予立案决定,要求查明案件真相,冒充办案民警身份举报“有领导违反规定插手干预案件办理”。经核查,宋某某捏造事实、恶意举报,扰乱公安机关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大连市公安局及时对甘井子分局通报调查结论,并就该举报事项予以澄清正名。
2.大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为高速二大队民警“执法过程中向群众索要现金”造谣污蔑澄清正名
2024年4月,一网民在某互联网平台发布短视频称,“交警查车时管司机要钱”。经核查,发帖人白某某因被交管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现场处罚后心怀不满,将民警执法过程断章取义、捏造事实,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大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及时对高速二大队通报调查结论,并就该造谣污蔑事项予以澄清正名。
3.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为二十里堡派出所民警“殴打群众”不实投诉澄清正名
2025年7月22日,何某某投诉被开发区分局二十里堡派出所民警殴打。经核查,何某某在执法过程中干扰民警正常办案,被民警依法制止时强烈反抗,为逃避处罚投诉被民警殴打。何某某认识到自身行为不当,于2025年8月1日书写道歉信并取得当事民警谅解,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对二十里堡派出所通报调查结论,并就该投诉事项予以澄清正名。
上述典型案例,有的出于个人目的捏造事实,以告施压;有的为泄私愤,造谣诋毁;有的为逃避处罚,诬告陷害。这些行为背离投诉举报监督的本质属性,严重挫伤人民警察工作积极性,破坏公安机关公信力,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必须严肃查处、坚决纠正。
大连公安对诬告陷害等违法投诉举报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挑战执法权威、损害公安形象的违法行为,旗帜鲜明支持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帮助敢于担当、主动干事的民警解除后顾之忧,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为广大民警辅警忠诚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神圣使命注入担当动能。
(大连公安)
【责任编辑:姜皓腾】
作者:辽宁经济网